本報訊 (通訊員 楊德福 記者 張源源) 昨天,溧水法院開庭審理我市首例海外代購入刑案。一對碩士學歷的夫妻因為從海外代購藥品回國內銷售,被以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。  
  2010年時,丈夫馬彬(化名)被公司派往印度工作,一些朋友就開始托他帶回名為易瑞沙、格列衛的抗癌藥物藥。
  “我一開始只是給朋友幫忙,每次回國就帶幾瓶過來,他們也會給我一些酬勞。”馬彬稱,自己認為這隻是“舉手之勞”、“救人性命”,所以有人提出帶藥,他都沒有拒絕。
  到了2012年時,馬彬見此藥有利可圖,便主動聯繫代理商,以更低價格買藥,併在淘寶網上以銷售印度工藝品名義,銷售藥品。如果他人在國外,網店便交給妻子趙莉(化名)經營。
  據檢方指控,從2012年到2014年間,馬彬以“代購”的形式銷售印度帶回的易瑞沙、格列衛等藥品,銷售金額高達32萬餘元。檢方認為,馬彬和妻子銷售未獲進口藥品註冊證的“假藥”,其行為均構成銷售假藥罪,建議對馬彬處以1年半有期徒刑、趙莉處以1年有期徒刑,可以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。
  庭審中,馬彬始終強調“身邊朋友都在做這個”、“並不知道違法行為這麼嚴重”。昨天,法庭未當庭宣判。
編輯:SN0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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