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門
  “服務對象”車輛,收取5元/輛·次
  羊城晚報江門訊 記者田恩祥報道:從2015年1月1日起,江門市5家市直醫療機構停車場將收費停車。近日,江門市衛生計生局通報稱,這5家市直醫療機構是市中心醫院、市五邑中醫院、市人民醫院、市婦幼保健院及市第三人民醫院。
  據統計,江門市5家市直醫療機構可利用的總停車泊位近2600個,其中,市中心醫院目前約有院內停車位1200個,市五邑中醫院約有600個,市人民醫院約有200個,市婦幼保健院約有500個,市第三人民醫院約有80個。但是,日均進出的機動車輛(次)約為3倍停車泊位以上(包括醫院職工車輛),高峰期則超過5倍停車泊位以上輛(次)的需求量,缺口較大。
  據瞭解,收費標准將實施差別化,不分時段24小時內收費,目前蓬江區物價局已經批准。具體標準為:(一)不超30分鐘,免收服務費;(二)“服務對象”車輛,收取5元/輛·次;(三)“非服務對象”車輛,收取8元/輛·次;(四)同一車輛多次進出該院停車場的,憑有效憑證只按一次計費。
  據介紹,“服務對象”的機動車輛,是指到該院的診療者駕乘的車輛和醫院規定的其他車輛,探訪病人的車輛屬於“非服務對象”車輛。至於“服務對象”界定的方式、方法,由各家醫院自行制定。據瞭解,幾家醫院的識別方式、方法基本一致,門(急)診病人出示當天門(急)診病發票,住院病人出示當天住院收費押金單等。編輯:李傑  (原標題:江門5家醫院後日起開收停車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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